1、資產轉讓信息公告期有多久?
答:資產交易轉讓信息公告期限應當不少于5個工作日。國有資產交易轉讓底價高于100萬元、低于1000萬元的,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轉讓底價高于1000萬元的,信息公告期應當不少于2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以交易中心發布的資產轉讓信息披露公告為準。
2、資產轉讓能否設置受讓資格條件?
答:除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另有要求的外,資產轉讓不得對受讓方設置資格條件。
3、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交易行為時,是否必須委托會員代理?
答:非必須,交易中心可直接受理交易主體的交易行為。交易主體也可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擇委托交易中心經紀會員辦理交易行為。